关于文章被盗的事,拣其中一二述下:
有一次,《广州日报》副刊部张雪主任打电话,说,“我们刚发了你一篇稿子,文章很好。可是我们发现你这篇稿子,昨天已在《羊城晚报》发出,怎么回事?你应该知道我们两家大报在全国的分量,也该懂得我们的竞争。我们竟然发出了人家发过的文章,你怎么能这样呢?”我连忙问明是哪篇稿子,待她说了题目和作者名称后,我告诉她那篇稿子确实是我的,但我只给了《羊城晚报》的“花地”副刊,并没有再给其他,而且署名并非我的名字,肯定里面有问题了。第二天,她电话告诉我,经查实,原是福建一小子所为,其人专事偷盗,东抄西投,南窃北销,令人不齿。主任又说报社决定封杀其人,将稿费扣发给我。虽然没见给我寄来银票,但此后倒是发了我不少稿子。
又一次,在《小小说选刊》上,读到一篇文章,感觉语言很老到,越读越熟悉,渐渐地竟然能丢掉那杂志往下念起来,惊得买杂志的同事一愣一愣的。我就告诉她,这篇文章,是哪位高人,将我的一组三篇文章糅合成了一篇。仔细一看那原发刊名,尽管他用的是笔名,我也大约知道是谁干的好事了。这伙计当面叫我哥呢。
济南李中国,豪侠任性,文章了得。某次喝酒时,提起这档事,大骂一声后,自己猛干一杯,接着起身唱道,“若把我的稿带回你的家,请把我的稿费留下……”
转回头去看看时,此情此景,匆匆已是数年前。2006-09-10